寧夏保密委員會辦公室
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市委、省人民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、政策、指示、命令、決定,制定具體落實的措施。
制定和組織實施國家保密工作計劃,提出改進和加強保密工作的全局性、政策性建議。
擬定寧夏保密法規,經立法機關批準后頒布。
下屬機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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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辦公室主任
貫徹執行在寧夏保密管理制度,對保密辦公室工作負責。
在寧夏保密委員會領導下,開展日常保密工作。
制定寧夏保密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。
指導寧夏保密員、計算機管理“三員”及涉密人員開展保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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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員
在寧夏保密委員會及保密辦領導下負責開展分管的日常保密工作。
對寧夏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指導、監督和檢查。
對寧夏涉密人員、涉密載體、非密化處理依規定進行界定和管理。
對寧夏涉密計算機、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相關保密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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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密委員會主任
對本在寧夏保密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。
定期聽取保密工作匯報,掌握寧夏保密工作全面情況。及時研究和部署保密工作。
對寧夏保密工作做出批示并提出明確意見和要求。
對寧夏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