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水利廳
負責保障福建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,擬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,組織編制福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綜合規劃和防洪規劃,會同福建有關部門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的規模、方向和省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,提出省級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,按規定權限審批有關水利項目初步設計。
負責福建生活、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。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,擬訂福建和跨地級以上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、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,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,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,負責重要流域、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,組織實施取水許可、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、防洪論證制度,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。
負責福建水資源保護工作。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,組織擬訂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,核定水域納污能力,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,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,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。
下屬機構
-
基本建設處
指導福建水利基本建設管理工作。
負責福建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。
指導福建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和建設監理工作,按規定負責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管理,擬訂福建水利建設工程定額。
負責福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稽察和重點水利工程建設的驗收,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。
-
水資源處
組織實施福建取水許可、水資源論證、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。
組織福建水資源調查、評價和監測工作。
指導福建水利行業供水、排水、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工作。
負責福建計劃用水、節約用水工作。
-
科技與對外合作處
組織編制福建水利科技、水利信息化發展規劃。
負責福建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,組織重大水利科學技術研究、技術引進和成果推廣。
組織制定福建水利行業省級技術標準、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。
指導福建水利科技和水利信息化工作。